100年度經濟部商業司「協助服務業創新研究發展計畫」補助申請 自100年1月31日起開始受理,至100年3月11日截止收件! 一、受理期間:自100年1月31日至100年3月11日(本年度因預算有限,受理梯次以僅一梯次為原則)。
二、補助類別:(下列四類別,每公司每梯次以申請1類且1案為限,每年以補助1案為原則,惟獲概念規劃類別補助,完成結案後再申請創新研發類別者不在此限。) (一)概念規劃:針對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及新商業應用技術之創新構想研究,其水準須超越目前同業提供之水準。 (二)創新研發:針對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及新商業應用技術之具體可行計畫,其水準超越目前同業所提供之水準。 (三)研發聯盟:配合產業發展政策,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及新商業應用技術為基礎,且須針對加強鏈結服務業之上中下游體系或產業聚落共同關聯性大之研發議題。 (四)加值應用:以新服務商品、新經營模式、新行銷模式及新商業應用技術為基礎,研提經濟部前期補助計畫之加值延續方案,並以商業營運測試及品牌、展銷推廣為研發主軸,且其目標市場以海外為優先。
三、本計畫之審查得排列候補若干名,倘遇核定補助業者棄權時,則依序遞補,侯補期間為2個月,自召集人聯席會議決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逾期自動失效。
四、本計畫預算金額須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若遇預算用罄,則停止受理申請。
五、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台北市10015福州街15號,經濟部商業司8號櫃台。
六、上網查詢: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其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上網(http://gcis.nat.gov.tw/neo-s)檔案下載區查詢。
七、洽詢電話:02-2701-1769分機231~242,協助服務業創新研究發展計畫辦公室。 |